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月24日,上海市质监局官网发布2017年上海市眼镜镜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的眼镜镜片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4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4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shccxz 208.A-2013《上海市树脂镜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技术规范》、shccxz 208.C-2013《上海市车房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技术规范》、GB 10810.1-2005 《眼镜镜片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GB 10810.3-2006 《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 第3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QB/T 2506-2017 《眼镜镜片 光学树脂眼镜片》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对树脂眼镜片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材料和表面的质量;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和棱镜度;基准点最小厚度;镜片尺寸;折射率;色散系数;紫外性能;可见光透射比;阻燃性;表面耐磨性能;防紫外性能(明示指标);蓝光透射比(明示指标);抗冲击(明示指标);标志。对车房片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材料和表面的质量;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和棱镜度;厚度偏差;有效尺寸偏差;使用尺寸偏差;可见光透射比;附加顶焦度偏差;标志。
本次抽查发现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镜片尺寸、防紫外性能(明示指标)和抗冲击(明示指标)三个项目。
上海市眼镜镜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